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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领域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pxk 点击:

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住建领域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 理工作,提升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为全市住建领域高质量 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各培训机构要加强自 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行业内收费标准,确保培训 质量,按照“谁培训,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参训人员的报名审 查、培训、测试结果以及为继续教育结果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针对住建行业特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能力,利用培训机构、学校、企业自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送培训上门、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服务水平。

二、 加强资料管理

各培训单位应加强资料管理工作,对相关的纸制及电子版 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资料留存至少5年)。在开班前5个 工作日上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报名中的开班通知、培训计划、培训报名表、审核等资料。

培训整个过程中的资料应做到齐全、完整,应包括:培训 组织中的面授签到表、考勤记录、课堂视频或照片等资料,测 试中测试人员签到表、场景视频资料等信息,确保培训测试过程的可查询、可追溯、可统计。

、加强考核监督、严肃考风考纪

各培训单位要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培训主体责任,严肃考风考纪。各培训机构要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杜绝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维护考试的严肃性。

市建管处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每季度开展一次 集中综合检查,对每批次考试进行随机抽检等多种形式开展考评、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培训机构办公场所、考场设置 人员设置、收费标准、培训学习等相关资料,加强对各培训单位的师资、实训等软硬件条件、培训内容等监督指导,实施评分细则打分,并及时公开评分结果。对在培训、测试等环节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单位予以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省住建厅取消培训机构资格。

四、 强化机构管理

持续加强对教育培训市场整治,对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学员 报名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培训测试组织不力等违规行为予以严肃 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 的,培训机构实行淘汰、更换、调整,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从而保持良好的培训市场环境。

 

 

                         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