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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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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管理机构,各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省住建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实施方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鄂建办〔2017304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全省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职业标准考核评价考核工作统一组织实施,2018年原则上集中组织考核4批次,每季度组织1批次。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1批次考核

 


网上报名:2268:30-3217:30

 


资格审查:35-39

 


考核时间:323-4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第2批次考核

 


网上报名:5288:30-6117:30

 


资格审查:64-68

 


考核时间:622-7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第3批次考核

 


网上报名:868:30-81017:30

 


资格审查:813-817

 


考核时间:831-9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第4批次考核

 


网上报名:10158:30-101917:30

 


资格审查:1022-1026

 


考核时间:119-11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考核结果查询:考生可于每批次集中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核结果。

 


二、考核地点

 


各市州住建委机考考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岗位。考核评价岗位设置13个: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

 


2、考核科目。实行无纸化网络在线机考。每个岗位按照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科目进行考核,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考核时间总计150分钟(两科考核中间不设休息时间)。

 


3、考核大纲及参考教材。我省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采用住建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内容组织考核。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各市州住建委考核评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州考核管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要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省城乡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发展中心)在复审时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超过6%的,将批量退回各市州考核管理机构重审,对2次以上批量退回重审的地区和审核人员将通报批评。

 


(二)统筹考核时间。在全省统一考核批次时间内,各市州考核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核天数,按照其确定的考核天数和考场考核机位数控制报名人数,超过该市州机考考场最大报考人数后,该市州不再接受报名。为减少考核资源的浪费,对已通过资格审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考生,暂停其半年的考核资格。

 


(三)规范考场设置。各市州考核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做好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必须配备屏蔽仪)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核期间软硬件设备正常运行。考场设置有变化的市州,请于考生报名前15天向省发展中心报备,经省发展中心审查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州考核管理机构要迅速行动,广泛宣传,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辖区内建筑企业的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考核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各市州考核管理机构要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考务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如实填写《机考考场记录表》,对考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列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对考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每批次考核结束后10日内,将《机考考场记录表》和考场监控视频录像资料上报省发展中心。